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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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三) (第1/5页)

    因为在战国人眼里,《周易》用于卜筮之书,而在神秘主义思潮里把一本曾用于卜筮的“繇题”文本《周易》,改造成以“九六”数字爻题的结构形式,也就顺理成章。

    又因随着战争与兼并的步伐加快,西秦以摧古拉朽之势统一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真正帝王之国。又随着秦朝对专制的强化及对文化的钳制,凡先秦的诸子书籍被禁并焚毁,只允许民间收藏的书藉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公元前213年秦始皇设宴咸阳宫,宴会上博士淳于越进言:“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思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主张仿效古法分封子弟、功臣。而丞相李斯却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这段文字在《史记·李斯列传》中略有变化。是始皇将淳于越的意见交丞相李斯主持廷议,李斯否定淳于越之说,并上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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