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六) (第4/6页)

话的译文,却出现了大不同说法,还出现了认为是以《周易》卜筮的说法。真是如此吗?

    笔者手里有两本《尚书》,也都是当今的注译本。一本是齐鲁书社出版的《尚书注训》,一本是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尚书》。《尚书注训》里对“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是这样译的:“就用三只乌龟同时占卜,结果全部重复吉兆。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竟然全与占卜的吉兆相同”。

    而另一本的译文是:“于是卜问了三龟,都重复出现吉兆。打开竹简看书,也都是吉利的。”

    这两本书里对这句话的译文,除了用三龟占卜的说法没有区别外,无论是同时宰杀,钻烧甲壳看兆,还是一个一个的宰杀占问,总之是通过这三只乌龟来进行占问的。“一习吉”的译义也相同。而这一句里唯有“启籥见书”四字,在译义上出现了重大不同。

    《尚书注训》译义发挥性大,平添出“筮”说:“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打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筮”与“占”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式,《金滕》一文里并无反映筮与卦的说法,这是《尚书注训》的译者平添出的“筮”与“卦”的说法。“占卜”与“占筮”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法,占卜是用甲骨进行卜问吉凶的方法;“占筮”是以蓍草的一种卜问方法;而“卦”则是以“六十四画符号”演变出的“八卦”卜筮方法。从这“启籥见书”四字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有“占筮”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