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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3 (第3/8页)
人,就成为洛阳人,死亡之后,就葬在洛阳,不准归葬平城。对一个崇拜祖先的民族,祖先坟墓是重要的向心力。 五、鼓励鲜卑人跟汉人通婚。 这五项措施,证明鲜卑民族仍有蓬勃的生命潜力来吸收高级文化,只有僵硬待毙的民族,才用种种借口,拒抗改变。但是下面的两项措施,元宏却作了错误的选择:第一元宏把王胡十九国时代中受到彻底破坏的士大夫门第制度,用政治力量恢复,并使它跟政治制度结合。在本来等级疏阔的鲜卑人的社会结构中,生硬的制造出新的门第。鲜卑贵族姓氏,称为“国姓”最尊贵的有穆、陆、贺、刘、楼、于、稽、尉,共称“八姓”汉民族则以郡为单位,每郡选定作官人数最多而官位又最高的姓氏,称为“郡姓”最尊贵的有范阳(河北涿州)卢姓、清河(河北清河)崔姓、荥阳(河南荥阳)郑姓、太原(山西太原)王姓,陇西(甘肃陇西)李姓,共称“五姓”广大的被统治的平民,则属于“庶姓”国姓郡姓有国姓郡姓的门第,这门第代代相传,成为世家。世家子弟们的唯一出路,就是做官,政府官职,永远被他们掌握。庶姓既没有门第,更建立不起来世家,天生的是被统治阶级,纵有极大的学识和才能,也只能当低级职员,不能升迁。有头脑的一些大臣曾为此跟元宏争论,但元宏坚持原则;政府用人,只问门第,不问才能。而门第世家,又分为六等:第一等:膏粱门第。三世中有过三个宰相(三公)第二等,华腴门第。三世中有过三个院级首长(尚书令、中书令、尚书仆射)第三等,甲姓门第。三世中有过重要部部长(尚书)第四等,乙姓门第。三世中有过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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