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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1 (第2/4页)
然锐利,神色一改之前温润,动作大开大合,手里毛笔随之舞动,十分帅气! 一看这熟练姿势,就知他必定练了很久,男人动作力与美的结合,也的确足够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来,唇角扬的大大,目光滑过裴明榛后,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种挑衅得意,就好像在说——看着吧,你必输无疑!你表哥还不知道写什么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还不知道谁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环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压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并没有让人们等很久,短暂思考后,也开始落笔。他的动作不像李瑞恩那么大开大合,没明显的起范动作,只是悬腕提笔,蘸饱了墨,目光专注的开始。也没有李瑞恩那种发狠,想要想要吃了谁似的劲头,就像平常写字一样,神态相当平和。随着他的动作,青色衣袖微摆,慢慢的,形成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很舒服的韵律。 正好外面一阵风起,屋角挂的铜铃清脆有声,风随门窗进殿卸了劲,到了裴明榛旁边已经非常舒缓,轻轻拂起他的衣袂发梢,温柔又安静…… 再加上那张脸的杀伤力,翰林老学士们说的不错,看他写字,的确是一种享受! 阮苓苓是个手残,对鉴赏字画各种境界没研究,以她浅薄的看法,写字认真用力是没错,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随性而发,意境千里,不然为什么都说写字是静心的习惯?因为写到最后,必然是静么。这些个杀气浓厚的,一看就修炼不到位。 不是她无脑舔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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