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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2 (第3/4页)
理寺和都察院,地方司则包括各行省设置的提刑按察使,府县两级的知府、知县等。刑部审定各种律法,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大理寺掌邦国折狱行刑,对刑部的判决进行审查,如果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有权驳回刑部要求再议。都察院是监察机关,兼理刑名,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每年轮换出京至各省巡查,称为‘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虽然官阶不高,但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力。” 总之,地方案件,先由地方司断决,凡是死罪中应处斩、绞的重大案件,在京的由三法司会审,在外省的由三法司会同复核。重大案件皇帝一般会诏下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审理,也就是三司会审。若三司会审也审不出结果,最终由皇帝本人给予裁决。 刑部职掌天下刑名,都察院职掌稽查纠察,大理寺职掌复核驳正。任何刑名案件,未经大理寺的审核复查,刑部和都察院,均不得具狱发遣。 用一句话解释,就是大理寺的主管复核,刑部主管审判,都察院主管督察。 一口气说完这些,不等傅云英回应什么,赵弼接着道:“凡是交办到大理寺的案件,先由评事、司直详断,然后交与大理正看详当否,有无问难改正处,批书结尾,签字、盖印、写明日期,再交给大理寺丞、大理寺少卿覆议。你品级虽低,身上的担子不轻,须得谨慎行事。” 傅云英垂目道:“下官谨记大人教诲。” 赵弼唔了一声,心中的别扭感越来越强烈,以至于不敢多看傅云英,转身走了。 傅云英回号房,继续抄案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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