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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曲 事发火苗 (第5/8页)
週刊应当已经抓到把柄,只是想收集更多照片而已。警察局如果人力不足的话,话週刊应该不少记者都有能力兼职,他们追踪与收集证据的本事真的可以媲美警察啊。 魏旭齐住的社区也被拍了下来,因为大门守卫很严,于是记者只能等在门外。我猜想,从我们驶进大楼停车场开始,他们应当就在替我们计时了,每一个时间点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完全能让观眾自行解读故事。这就是台湾的狗仔文化。 老爸轻轻敲了房门,自做主张走了进来,见我在剪报,有些不高兴:「这种报导有什么好剪的。」 「反正没事做,无聊啊。」虽然以这种方式让大家认识我一点也不光彩,但好歹我也算露脸了,我想对那些争破头想佔版面的艺人而言,我活该遭人嫉妒。 「写得这么难听,如果是我寧愿烧了。写你几点过去,待了多久时间才走,连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亲戚朋友解释。你跟阿齐说,以后他想见你,就叫他来家里,至少不会传出难听的话。以默就有分寸,先见了家长再说,你们就是偷偷摸摸在一起,不让我知道,今天才会闹得这么大。」 「阿齐一开始就提过要来见你,是我没放在心上,不是他没礼貌。他自己一个人住又不是他愿意,他家人都在国外啊,而且我们在家又没做什么,看个电视聊聊天而已。如果把他带来家里,你又会一直问东问西,都不知道是我的还是你的男朋友……」听出老爸对魏旭齐隐隐的不满,我有些不高兴。 老爸瞪了我一眼。至今到现在还没来家里拜访的魏旭齐想来没得老爸欢心,而且他先入为主认定梁以默是我男朋友,可想而知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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