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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金笔 (第5/6页)
年能够拥有这两样的东西,大姨伯当时的职务应该不低。 “好表吗?”大嬢倒是不清楚:“我问过好些人,都说不认识这牌子。” 以前榕山镇上的人,能认识上海、海鸥就不错了,现在可能认识天王,西铁城,能认识梅花的,怕是真没几个。 “真的是块好表。”周至将手摊开伸过去:“大嬢,你看这个,是不是大姨伯的那支钢笔。” 大嬢抬眼一看,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快给我看看,有点像!” 将笔帽打开:“你们在哪里找到的?真就是这支!就是这支!” “我们在大表哥工具箱一堆烂笔头里翻出来的。也幸好有那么个箱子,多少年用烂的钢笔都没扔!” “终于找到了……没丢,周至你大姨伯的笔没丢!”大嬢拉住周至的手:“不见了多少年,我都以为肯定见不到了……” “大嬢你别激动,这下传家三件套算是重新凑齐了,这就该高兴……” “大嬢就是高兴。”大嬢抹着眼角:“你说你大表哥怎么回事儿?这笔都能放丢?” “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吧?估计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哎哟他当时不会还用过这笔做作业吧?!” “怎么没用过,那个时候有笔用就不错了。”大嬢心疼地摸着那支钢笔,挂着眼泪又笑:“他闹着非要用钢笔,我就给他了,结果还是没有读出来,浪费!” “天化公司职工待遇不错了。”周至笑道:“一个月家里水电气费加起来不到两块钱的单位,满夹川找得着?” 大姨伯是五七年牺牲的,所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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