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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2/3页)
真能做到“过目不忘”。一开始大家都夸他,然后渐渐又在背后说他越长大越普通了。他确实越来越普通,终于也没能有什么大成就。他是在念初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可能更喜欢男孩子。 那一年地方日报采访报道了他。他也像现在这样正襟危坐在采访者面前,带满羞愧地谈起自己的人生。王垠丘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自己十五岁那年可能早就知道自己注定会一事无成。今年他三十岁了,每天挤公交上下班,去商场买过季商品回家。但他现在反而不觉得有什么好羞愧。王垠丘说:“我和他很喜欢去等临期面包,买到了像赚到了一样。有一天他发现可以去面包工厂里买样子做坏了但是还可以吃的边角料。然后就买了一堆豆沙溢在外面的豆沙包,或者是像碎掉的海绵块一样的蛋糕胚。也很好吃的。天气凉,面包不容易坏的话可以当很多天的早饭。” 王垠丘摩挲着自己的两只手,继续说:“反正我出生的时候,又没想当一个天才。后来也没想过会成为同性恋者。也没什么好说,天才好承认,同性恋者就不好承认的。其实都很难当,但都是我。” 王垠丘十八岁高考失利,成绩勉勉强强上了轻工学院的电气工程系。关于他是天才的说法慢慢就销声匿迹。他住校,和三个男生住一个宿舍间。大家打完篮球,一起脱光了冲进澡堂冲澡,夏天就穿条大裤衩在宿舍里走来走去。王垠丘会和他们一起趴在走廊栏杆上冲底下刚出澡堂的女同学吹口哨,或是帮着哪个舍友去送情书。他很努力地假装着某种“正常”。后来听说他是同性恋者,据说有当时的舍友觉得很后怕很恶心。 王垠丘说,那四年里,最觉得可怕和恶心的人肯定是他自己。他是要忍着巨大的恶心装出那副样子,只是希望不要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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