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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节 (第3/7页)
汤翁深吸一口气,不停叩头:“大人,他虽可恶,可做父亲的总不忍儿子去死的。请大人饶了小儿一命吧,小人愿意交铜赎刑。” 祝缨下判词,先给死去的姑娘定个身份,是“外乡人”,然后判了鸨母买良为贱当罚,其次是判汤翁的儿子过失致人死亡,本应流刑,但是因为他当时不知道这姑娘的身份,所以减等成徒刑。另要赔钱。汤翁想要的赎刑,祝缨没答应,钱收了算罚款,刑照判。 徒刑发配之前,要先挨板子,但是审讯的时候已经挨过了,所以这顿板子免了,即日就发去做苦力,不许停留。 这个结果祝缨自己尚且不能满意,不想许多人却认为她真是“铁面无私”,甚至有些人认为她有些“苛刻”了。一则死的是“獠女”,二则死的时候身份是“妓-女”,实不该将一位士绅之子罚得这么重。 顾翁等人只能猜度:“这当是为了安抚獠人。咱们这位大人,想得很多呀!” 他们都在等,看祝缨要跟赵娘子有什么交易。 ……—— 祝缨没有去找赵娘子,她先召了顾翁等人。 顾翁等人不明就里,以为她要询问与赵娘子有关之事。不想祝缨先问他们:“你们家内有獠奴吗?” 众“父老”面面相觑,各自小心地说:“都是花钱买的,有来路!” 祝缨道:“是我疏忽了,以前并没有听说过呢。这‘獠奴’是个什么情形,劳烦对我讲一下。” 顾翁等半真半假地说:“是买一些做些粗笨活计,他们也听不懂话,胜在憨直。” “一个听得懂话的都没有?” “那倒是有的。” 祝缨道:“那好,给我寻几个会讲……去找美玉之族的‘獠人’,哦,有旁的族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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