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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9 (第1/4页)
村子修了数条路,特别是通往南山的路给修的整齐平坦。 水泥经过试用效果不错,起初白彩是有那个念想将它用到修路中去的。却被杜泽米给拒绝了,理由,白彩也能理解,无非是怕招人眼红被人惦记。 用杜泽米的话说就是,白彩出品的东西都是好的,好刚就要用在刀刃上。 回望山下田野,绿油油的麦田片片,青紫色小叶的红薯正在茁壮成长,虽然还不是如海般浩荡,但是也已初见成效。春薯生长期要长些比夏薯要多几十天。 等春小麦收完,正好可以种夏薯。这样农户一年的口粮就下来了。说不定还可以再多些进项。 白彩一面走着,还不忘念叨这些琐碎。 只有将这三个村子建设好,她的未来才有些许保障啊,至少司马霆会看到她的用处,不会再随便的拉出去劈了吧? 抬手覆上额角的疤痕,已经很浅了,粉红色,但是要是细看还是可以看的出来。毕竟,那么粉红色的一小抹在白皙光洁的额头是那么显眼。其实她可以消去,只是没有罢了。 暮春,花儿已谢,枝头已经挂上青葱的果儿了。 看着小路旁的果树上结的青色小果,白彩可以预见秋天她会收获甚丰了。 “乖,叱风,自己回去吧,我还要逛逛。”白彩贴在马儿脸上,低声道。 越是野性的马越通灵,白彩的叱风也是如此。 叱风是野马的名字,不过。白彩很少叫。 一匹狂傲不羁的野马冠上人类给起的名字。白彩总觉得对不起它自由的灵魂。 不过,叱风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在它看来,白彩有足够的资格做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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