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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厂长 第106节 (第2/6页)
爹妈不亲近,反倒是乐意在婆婆家待着了。 血缘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很重要,但对高南雁而言,自己舒服才是最要紧的。 别的不说,刘焕金就挺让人舒服。 抱着这一床不算太重的棉被,褚怀良回家去。 晚上的时候,鼻孔里再度飞进去一根绒毛的褚厂长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后,彻底睡不着了。 难怪高南雁答应的那么爽快,这是故意在收拾自己呢。 行,研究还不成吗? 看能不能在棉布表面增加一层高分子树脂涂层,不说防水什么的,起码能把这些绒毛挡住。 不然这被子轻巧不压人不假,但是翻个身绒毛就往鼻子里钻算什么回事? 南雁这次去苏州不是单独出行,钟厂长担心她人生地不熟在那边不方便行事,陪着她一块过去。 “您老家是这边的?” “那倒也不是,不过我爱人出生在杭州。” 算是地主家的小姐出身。 但刚出生没多久家里就被败光了,日子过得十分拮据,后来划分农村阶级时,还是个贫农呢。 说是穷,但是家里头老一辈死的时候还是给留下了一罐金条。 “抗美援朝那会儿,她把金条给捐了,为了这还把她那抽大烟的爹给气死了。”说到过去的事情,钟厂长不自觉地带着几分笑意。 “她爹死之前说,那一坛子金条是他闺女交的投名状,坏老头想法子破坏她名声呢。” 南雁听得兴趣盎然,“那她怎么跟厂长你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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