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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为嫡 第20节 (第3/7页)
反,大宇朝的律例是支持寡妇携产再嫁的,尽管这个携产指的是嫁妆,但比她之前预想的要好得多。 果然,上天将她丢到这个朝代,虽然关上了大门,却还是给她开了一扇窗。 而她得努力地将这扇窗扩展到门那么大。 思及此,她又再翻开《大宇律》找到寡妇权益的章节再仔细地研读起来。 她是一定要弄死许大郎的,所以寡妇这个身份可以预定了,至于和离这条路,她不会选的。 《大宇律》规定,和离或休妻都是必须到官府备案的,必须在户籍上有据可查,然后押司签字方可生效,随后公人需得到女方家里调查一番,确定女子和离后有宗可回,这样和离书或休书方可生效,再由男子护送前妻回去娘家,交回给女方父母或宗族长辈,至此和离的程序才算走完。 常曦不是真正的常三娥,她不会将自己的自由和财产交给常三娥的父母,毕竟这样无异于与虎谋皮,常三娥的父母都不是什么好鸟,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的蠢事,除非她脑子进水了才会干。 她不会让人随意左右她的命运,命运必须把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她才会有安全感。 所以成为寡妇势在必行。 携产再嫁这条里,再嫁不再嫁那是次要的,携产才是重要的,这里面有大把的文章可作。 可是这里面有个问题,原身当初嫁给许大郎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嫁妆的,那张在官府备案的婚书里面应该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她在原身的记忆里根本没有搜索到这张至关重要的婚书,可见当时不识字的原身并没有把这婚书放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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