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晨昏线_心跳晨昏线 第6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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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跳晨昏线 第61节 (第2/5页)



    这是一宗杀人案,嫌疑人涉嫌杀害两名儿童,因当天他没有不在场证据,而被抓捕、定罪。

    案件在当年的村里引起了轰动,村民都不愿相信文文弱弱的陈锦安会杀人。

    父母更不愿相信自己的儿子会做这样的事。

    法院在一审判决认定,陈锦安因两个小孩捣乱,心生怨恨,遂起了杀念,将其杀害,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锦安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判决书显示,此次审判,无律师替他辩护。

    陈锦安及其家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高院发回重审,但是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做出了和原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

    陈锦安仍喊冤,提出上诉,但是这一次,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陈锦安被送往监狱服刑,而他的父母则开启了长达20多年的申冤之路。

    案件疑点颇多,温书渝想做。

    档案袋里夹了一张纸条,上面是陈景华的电话,温书渝拨打出去。

    半晌才接通,父母辈的耳朵都不太好,温书渝上来自报家门,“你好,我是瑞善事务所的律师温书渝,可方便明天见一面。”

    陈景华说着一口亲切的乡音,“可以可以。”

    两人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午饭时分,温书渝将事情的大概情况说了一下,“师姐,我明天去一趟乡下。”

    孟蔓:“我陪你去。”

    冤家错案年年有,这样跨越20多年的,并不多见。

    谁当年踏入律师行业,不是满怀热忱,奔着伸张正义去的。

    踏着火烧云回到家,刘阿姨提前做好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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