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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带着幼弟出嫁后 第7节 (第3/9页)
这样的好事?要是这群不长眼的东西敢来我们队下黑手,被老子们抓到,非剁了他们的狗爪爪不可,哼!” 邵振国吃过夜饭,背着蓑衣、被单,提着马灯、拎着“打狗棍”,全副武装去找其他小伙伴往“狗向火”守夜前,如是义愤填膺地对他道,晚上时他也趁机偷喝了两杯,酒太烈,让他肚子就像吞了五升火罐子,说话都带着突突突的火气。 就是邵长弓也无奈地皱起了眉头:“前段时间,三队路边还没长成的一大片嫩苞谷,就被顺手牵羊掰走了好多,损失大得很,大队民兵查了好久,到现在连根贼毛都没见到,只能各队自己多cao心。” 邵振洲当兵前,也是黄泥巴脚杆杆出身,虽然在公社读书,但每年的三夏、秋收时节,学校也都会放农假,让他们回来参加生产劳动,自然也为生产队在“狗向火”里守过夜,抓过偷青贼,听罢邵家父子的话,也不由暗骂了一声偷青贼。 至于,这所谓的“狗向火”,是个什么东东? 咳咳,其实,那就是每年粮食快要成熟的时候,社员们为了晚上守夜,搭建在田间地头的用于看守粮食的一溜圈草棚子的土称,这“狗向火”,主要用竹子、木头、谷草、苞谷叶子等搭成,因为外形神似前两脚站立、后两脚趴在地上的狗狗,故而得名。 邵振洲心头发燥,自觉今晚横竖也睡不着,就打算干脆也去轮班做个“守夜人”,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不过是临时起意,还真让他撞到了“鬼”! 且说,需要守夜的田地基本都在村外,邵振洲刚走到拐角处,脚步就猛地顿住了! 他当兵出身,第一条就是视力要好,所以,哪怕是在黑黑黢黢的夜色中,在朦朦胧胧的月光下,邵振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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