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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3 (第3/4页)
着他们,忽然发现,对他们,他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自卑和不适。 甚至对于武汉这个城市,他已不再陌生,不再厌恶。 因为在这个城市里,他获得过最好的爱,最快乐的生活。 也因此,他选择留下。 是于朗改变了他,一刀一刀把他的生命打磨成另一番模样。然而现在于朗却不见了——消失了。彻底地。 从乌鲁木齐回来后江天晓过得如在梦中,于朗魂飞魄散归于天地。江天晓便总是忍不住地想,那他到底去了哪里呢?理智告诉他于朗已经不存在了,可雨点落在脸上,晚风拂过手臂,夕阳的余晖落在身上,他都会有一瞬间的失神,想,于朗这是你吗? 会不会有一天他走在路上,人群之中,于朗的脸一闪而过? 或者某天他回家——就是于朗的那套房子——之后,惊讶地发现门口多了一双鞋,一抬头,就见于朗正坐在沙发看书? 不。不会的。 江天晓形容不出现在的感觉。可能这就是所谓哀莫大于心死。 江天晓艰难地扶着醉醺醺的老大和沈哲往宿舍走,这会儿是毕业季,往日里总是凶神恶煞的宿管阿姨竟也默许了学生的晚归。回宿舍的路上,江天晓见到不少三五成群的毕业生,有些甚至还穿着学士服,勾肩搭背,高声笑闹着。 “哎!”老大打了个酒嗝:“今朝有酒今朝醉……” 沈哲口齿不清地笑骂:“神经病啊!” 老大也笑嘻嘻地:“要不咱……明天再去……玩吧……就上次那个,那个酒吧,明天有乐队去……” 江天晓脚步一顿。 他倏然想起那个春日的夜晚,他喝得微醺,然后在宿舍楼下见到了正在等他的于朗。于朗静静地站在那里,那天他等了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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