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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4/4页)
多么明显,我又是该有多傻才会相信他说这是随手取的。 大概是因为,在我面前他们从来不秀恩爱吧。所以我就真的以为,和谐的三人关系可以一直这样保持下去。 归朝负责在前面打架,我和归暮在后面给他补血(其实很少有机会这么做)和聊天。 会认识归暮,也是因为归朝。 打【途安】很消耗体力,归朝有时候会拉归暮来一起做。反正他也爆不出什么好东西,无所谓归暮会不会跟他抢装备。 更何况,归暮一定会让着他。 他们现实就认识,我很经常看见归朝说“老王的报告下礼拜一交,你赶紧的”“明天别带错书,林狗简直有毒”这种话。 私聊有点麻烦,他们经常在队伍里打字。 这个时候,我常觉得自己很多余。 对于他真正的生活,我一无所知。 只能通过平时的聊天来记住他的习惯。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吃香菜???世界三大毒瘤之一。”其他两大毒瘤分别是他妈熬的牛骨汤,林教授的有机。 嗯,他学的化学。 我最讨厌化学。 他常常开的一句玩笑就是“今天有机会了吗?” 不会,没有。 无论哪种答案都是否定。 写着写着想到两句我从小听到大的话——“重在参与。”“过程比结果重要。” 狗屁。 归朝很喜欢说这两个字。特别是归暮惹他生气的时候,他也不反驳,只会说狗屁。 归暮说他词汇贫乏,急需回炉重造。 我负责帮忙按住归朝语文老师的棺材板。 说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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