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_【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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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 (第4/5页)

桥段啊!

    每次看到这样的桥段,我都会觉得很好笑。

    这样写的作者,多半没有去过珠宝店买东西的经历。现在这年头,哪家店铺的销售员敢这么对顾客??不想要这个饭碗了!现在找份工作多难啊……谁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饭碗?很多读者是做服务行业的,应该深有体会,谁敢莫名其妙对客户翻白眼?呵呵。

    我记得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搞笑桥段是:第一个,某本书,主角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警察,对方自我介绍,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看到这个头衔,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第二个,某书,背景是中国大陆,写主角经历一场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还有陪审团……

    我当时看了就想,这位作者多半是港剧看多了。因为大陆的法院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大陆的法庭,没有“法官”,只有“审判长”,更没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东西了……

    当然了,并不是要写书之前都亲身经历过,但是起码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东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说,主要故事可以随便去编,可细节方面,必须真实!

    就算你真的没去过高档酒店会所,没有去珠宝店买过钻石,你也从来没有去法院打过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好,你懒得去查证,懒得出门……可是有电脑啊!

    百度大神无所不知,点击一下网络很难么?

    这就是没有写书的诚意!是否对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负责了。细节都不肯努力去取证的作者,写不出好的小说。所以我通常看书,尤其是都市题材的小说,先看头五章,不管桥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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