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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 (第6/8页)
得已的一件事情,可是做人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水,施德水说话有点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和这样半阴半阳的男人住在一起,佘美珍觉得窝火。 佘美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人,她还有点瞧不起眼。 于是,佘美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做了摇缸女郎。摇缸女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女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做荷官。在旧社会,女人别说出入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破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女人,才会去做摇缸女郎。而且,做这个职业的女孩子,都要漂亮,嘴巴会说,还有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佘美珍的性格很适合做这个职业,她爽利,聪明,能放下架子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具有一定的“气场”。赌场很需要这样的人才,所以佘爱珍在里面混得还算是游刃有余,名气渐渐也响亮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得到了“花会女王”金宝师娘的赏识。 金宝师娘是上海滩有名的女流氓,看到佘美珍伶俐美貌,也很泼辣,就把佘美珍收了做干女儿。佘美珍巴不得攀上这棵大树,要知道,金宝师娘的丈夫,就是青帮的大人物季云卿。 此时的佘美珍就如猛虎长了翅膀,依傍着季云卿和金宝师娘这两棵大树,在上海滩耀武扬威,由于她肌肤白润,身材妖娥,很多的黑社会成员,对她是垂涎三尺,可是,又慑于她是季云卿的干女儿,一时对佘美珍献媚送礼的很多,但是还不敢对她造次。 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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