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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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一) (第4/5页)

繇曰”,是用龟甲占卜来看“繇辞”。如《史记·龟策列传》里记,如何灼龟观兆的方法。龟占有龟占辞,如《左传》里的占卜例子里说的“繇辞”,就是龟占辞。正因“繇辞”是甲骨卜上的称法,只因甲骨卜产生的很早,而筮卜产生的较晚,《周易》一书出现后史巫模仿占卜所称的“繇辞”,改造《周易》文辞为“繇辞”是受到占卜的影响与启发,筮与卜是有‘血缘’的。在《左传》保留的筮例中,已把《周易》称“卦”了,即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书。但《左传》里记载“卦”说也是有渊源的。在《左传》里的十三个筮例中直接称卦书的,是针对《周易》之外的“卦书”而称之。《左传》里出现的十三个筮例中有两筮例是《周易》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

    现抄录如下: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②《左传·成公十六年》:(前575年)“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从《左传》里的这两则筮例中看到,其称法都是“其卦曰”,这是与《左传》里所记以《周易》筮之时的说法不同。即以《周易》筮之时说“遇某之某曰”,而从无出现“其卦曰”的这种说法。显然,说明了《周易》一书之外,同时还存在着一种称“卦书”东西,也在用其进行卜筮。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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