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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四) (第2/7页)
共分七篇,其中把《周易》用“筮”来命题与表述的就有两篇,一是《周易筮辞分类表》,一是《周易筮法新考》。 《周易古经今注》里的《周易筮辞分类表》里说:“《周易》每卦爻之筮辞,以其性质分之,可分四类,曰记事之辞,曰取象之辞,曰说事之辞,曰断占之辞。” 高亨先生凡把《周易》一书里的带有“判词”的句子,均认为是占断筮辞。并且用表格一一列举,可谓劳心、劳苦而无意义之为。因为在《周易》一书里凡带有“判词”(如“吉”、“凶”、“咎”、“无咎”、“贞利”、“悔”等)句子的占有一书内容的绝大多数,很少一部分不带“判词”的。而这些“判词”正是那个时期语词不丰富所造成。而那些吉、凶、利、贞、等是表述事物发展结果判断语,与占卜筮辞不沾边。 高亨在《周易筮法新考》里说:“《周易》筮法,最初可能仅用六十四卦以筮。当斯时仅有六十四占。其后并用三百八十四爻以筮。当斯时则有四百四十八占。又后增入《乾》之‘用九’,《坤》之‘用六’。当斯时则有四百五十占;东周时代之《周易》即四百五十占筮书也。” 高亨的这种说法同是张冠李戴,应改为《八卦筮术新考证》,这种说法也许能成立。高亨把史巫给《周易》一书阉割成占筮辞来用,高先生也跟着以讹传讹的论述。高亨把《周易》分解,六十四卦占,加三百八十四爻占,再加上“用九”、“用六”,共计四百五十占。这是高亨筮法的新考说。既然认为《周易》是卜筮,就应学胡适先生那种精神,就不涉及《周易》,其讲先秦哲学从认为的“老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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