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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二) (第1/8页)
六十、《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节》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坎上)节:亨, 虞翻曰:《泰》三之五,天地交也。五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故“节亨”也。 “苦节不可贞。” 虞翻曰:谓上也,应在三。三变成《离》,火炎上作,苦位在火上,故“苦节”。虽得位乘阳,故“不可贞”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虞翻曰:《泰》、《坤》为户,《艮》为庭,《震》为出;初得位应四,故“不出户庭,无咎”矣。 九二:不出门庭,凶。 虞翻曰:变而之《坤》,《艮》为门庭。二失位不变,出门应五,则凶。故“言不出门庭,凶”矣。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虞翻曰:三,《节》家君子也。失位,故节若。嗟,哀号声。《震》为音声,为出。三动得正,而体《离》、《坎》,涕流出目,故“则嗟若”。得位乘二,故“无咎”也。 六四:安节,亨。 虞翻曰:二已变,《艮》止《坤》安。得正承五,有应于初,故“安节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虞翻曰:得正居中,《坎》为美,故“甘节吉”。往谓二。二失正,变往应五,故“往有尚”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虞翻曰:二三变,有两《离》,火炎上作苦,故“苦节”。乘阳,故“贞凶”。得位,故“悔亡”。 干宝曰:《彖》称苦节不可贞,在此爻也。禀险伏之教,怀贪狠之志,以苦节之性,而遇甘节之主,必受其诛,华士、少正卯之爻也。故曰“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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