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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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读第一篇(十二) (第8/13页)



    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剥:观我生,君子无咎。

    比:观其生,君子无咎。”

    由此而知周太史所带的《周易》为陈侯小儿子完卜筮,正是用的是春秋《周易》文本。周太史通过起蓍,得出的是《观》里的第四繇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才说“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周太史也正是通过《观》里的“否”繇辞,又结合《观》的画符号、《否》的画符号取象来批断陈公子完及八代以后的事情。即周太史所说的“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陈衰,此其昌乎。””这段一般人难以理解的话(此筮例在“《周易》卜筮说”里有详解)。从这段解“筮”的话里,周太史已经‘断出’陈侯的儿子完,日后将成为某国家王的上宾,其子孙还要拥有国家,而且已知是在齐国(即姜姓之国)将发生的事情。这陈完孩童时期里发生的一次卜筮与长大娶妻时,妻子的娘家进行的一次占卜其结果有着惊人的相似。这里且不说懿氏的龟占与周太史卜筮是那么的神,单就一卜筮、一龟占里所言的事情已是涉及到战国后期的历史了。

    周太史给小敬仲卜筮一事,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而这一年若换算成公元纪年,就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是陈国发生了内乱,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这一年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追记陈完小时候被卜筮一事。那么,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在公元前671年向前推溯30年左右,即公元前700年左右。史家记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是春秋(前770年—前476年)的前期了,即周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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