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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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一) (第2/6页)

元吉”也。互体有《艮》,《艮》为山丘。《涣》群虽则光大,有丘则非平易,故有匪夷之思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

    《九家易》曰:谓五建二,为诸侯使下君国,故宣布号令。百姓被泽,若汗之出身,不还反也。此本《否》卦。体《乾》为首,来下处二,成《坎》水,汗之象也;阳称大,故曰“涣汗其大号”也。

    “涣王居,无咎。”

    荀爽曰:布其德教,王居其所,故“无咎”矣。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坎》为血,为逖。逖,忧也。二变为《观》,《坎》象不见。故“其血去逖,出,无咎。”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涣》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四家,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内容最多。从这四家的注释内容来看,皆是穿凿附会于“象数”里,只是所用“象数”注释上的轻重区别而已。虞翻与卢氏的注释,则是“象数派”的代表。而此处《九家易》的注释又变成了“象数派”,因注释中也不离“象数”里的卦象与爻位去穿凿附会所谓的爻辞内容。而荀爽的注释里虽不涉及卦象,可运用爻数(“象数”里内容之一)去穿凿附会。那么,荀爽是属“义理派”人物,或是“象数派”人物,实难分派。我们说帝制里“易学”史上,所谓的“象数派”与“义理派”实际是“象数”里有“义理”;“义理”里有“象数”,只是所用“象数”,或是所用“义理”去注释今本《周易》轻与重而已。所以看这些对《涣》文的注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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