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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第2/6页)

三十岁,是本案的公诉检察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之自白出于强暴、胁迫者,不得做为证据,检方绝对没有以强暴、胁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检方声请庭上准许当庭勘验侦讯录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师点头,她只能无奈同意“好吧!我们来勘验录音!”

    她很清楚,这只是被告的诉讼手段──这个被告是个惯窃,几次偷窃被抓,都因为不是什么大罪,判刑没多久就放出来;但这一次,看来检方是不打算轻易放过此人。

    况且,这个男人现在在地检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检察官──严士扬检察官,有谁不知,那个罪犯落到他的手中,只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她──沈佩璇──跟他可是大学同年级、同班同学。

    她已完成候补与试署阶段,成为正式的实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轻“美女法官”这可不是她在自夸,至少在昨天开庭时,有个老律师还这样喊她,害她差点连法官的威严都无法维持。

    而他,因为兵役的关系,晚了她一年才通过考试,目前还是个试署检察官,但依照他这几年来的表现,破了几个重要的大案子,转成实任绝对不是问题。至少现在要出庭时,地检署还派他担任公诉检察官,显见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乐见他有这样的表现啦!但有时还是替他的冲动与火爆个性一把冷汗她太认识他了,她知道他绝对没有恶意。

    书记官将录音带准备好,透过播音系统,将被告在地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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