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我们生活在一个无聊的街区,生活乏善可陈。这种情况一直到七年级才得以改善——安珀七年级时交往了一个帅气的黑人男朋友,他们在电影院相识,然后爱情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这个有趣到极致的男孩儿喜欢带我们到处转悠,我们有时去隔壁街区玩儿滑板,有时看他们打街头篮球,放肆尖叫后晚上跟他骑单车去沃克公园看露天电影,在草地上捉蚊子唱歌。他总能找到好玩儿的东西。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康斯坦丁。我的意思是作为艾瑞克的死党我当然见过他无数次,但真正说上话,有交流,那是第一次。
“等等,你是萨曼莎,萨曼莎克拉克,对吗?”焦糖色的卷发精神的翘在半空,星星点点的雀斑散落在鼻梁上,英俊又可爱。他对我露出一口白牙:“你好啊,萨曼莎,晚上去哪玩儿?”
我曾经那么那么的喜欢他。
作为一个有色人种,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