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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4页)
无意义,没想到有次无意间发现谭景和等他打字的时候就是直愣愣地看着聊天页面,目光炯炯地魂飞天外。 像一尊虚有其表的蜡像。 第9章 第九章 夏季在怨声载道中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临走还厚颜无耻地留下一抹热气腾腾的尾巴,即使秋天畏畏缩缩地来了,仍然没有秋风瑟瑟、层林尽染的样子。 窗外的树意思意思地掉了几片叶子,仍然郁郁葱葱的枝叶被风轻轻带过,发出了错落有致的涛声。 谭景和在簌簌的轻响中手执毛笔,优雅地蘸了蘸墨,沈华好奇地站在书桌一角探头探脑,目光惊诧。 沈华从来不知道谭景和会写毛笔字。谭景和的硬笔字不算张牙舞爪,但确实谈不上遒劲有力或者龙飞凤舞。 谭景和的字很整齐,看着不伤眼,笔画交界处喜欢带出一个小圈,十分有辨识度。 反正沈华可以一眼认出来。 沈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宣纸,兴致勃勃地围观谭景和展示这项技能。 谭景和落笔了。 他的姿势非常风雅,风适时吹进来,风铃叮叮当当地奏响,背景就像被人精心策划过一样恰到好处。谭景和衬衫袖子卷起一截,袖口处的纽扣潇洒地散着,露出瘦削的手腕和一小段小臂。他指关节微微突出,指甲被整齐地修剪过,有着圆润的弧线。 至少对沈华来说,这一刹那几乎称得上是赏心悦目的。 但是谭景和的字一露脸,诗意就立刻马不停蹄地跑了,走得要多远有多远,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倒不是说多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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