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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 (第2/3页)
优点没别的,就是喜欢打拳而且打得好,但牛逼的地方在于自12岁打拳以来零败绩。 陆家买下柳宗寿时他16岁,正在一家拳击俱乐部打拳帮他那不争气的老爸还债。 他未成年当然是他老爸签的合同,他没有选择权,事实上他成年了也没有,这是份霸王条款,如果柳宗寿在合约期间离开阳木集团,等待柳家的将是他们两辈子也支付不起的巨额违约金。而合约期是20年,陆家本就打算榨干柳宗寿所有的利用价值,然后在他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路时抛弃掉。不然谁也没有义务免费帮一个快破产的公司。 就这样年仅16岁的柳宗寿进入了阳木集团名下的地下格斗场,开始用自己的身体与寿命为阳木集团牟利。 当陆父派人去通知他即将结束被一堆男人揍的生活,换成被另一个小屁孩揍的生活——给陆总恭当保姆的消息时,柳宗寿刚结束一场比赛,正坐在椅子上休息,小麦色的胸膛鼓胀着上下起伏,汗水顺着被打到乌青的脸颊流下,滑过胸前两点樱红,最后隐入线条流畅的小腹。 累得半死不活的柳宗寿听完这个对他目前状况来说算是好消息的消息后,沉默着点了点头——这个点头仅仅是给传话人的一个回应,他并没有拒绝的权利。 又经过一年的家政跟社交礼仪培训,他才算是正式上岗。 对于陆家为什么甘愿放弃他那来钱的天赋而让他去当陆少爷保姆这件事,柳宗寿并不想知道答案,但也不难知道答案——在这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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