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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疯狂宣发  (第1/4页)
    关于代理发行费用这块,陆麟与两家发行商相谈的结果是归属于制片、发行方分账收入的12%。    通常情况下,代理发行费用的比例,是5%~15%不定。如果制片方无力承担宣发费用,需要由发行方垫付,那费用比例约为12%~20%。如果是保底发行的话,发行方将获得更大的收益。    简单说下就是,一部影片的票房,首先要扣税才能分账,通常可分账票房约为总票房的91.7%。而可分账票房超过六亿,还要收取0~3%的中数代理费,余下的部分约为总票房的91%。    而这笔钱,影院与院线方要提57%,制片、发行方拿43%。因而归属于制片、发行方的分账收入,约为总票房的39%。    发行方提的,是这部分收入的12%。扣除之后,制片方所得就只有最初总票房的34%。所以说,一部影片想要盈利,在不考虑植入广告和海外版权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总票房要达到总成本的3倍以上才行。    假定《大圣归来》的票房是十亿,那么发行方收取的代理发行费用,就高达4680万,更别提还有八千万宣发这项大单呢!    在宣发费用这块,就好比你找家装修公司,把新房装修全包出去。谁都知道全包省心猫腻多,但不管怎么样,你的全包费用花在哪,起码能有一个详细的报价单和各种票据。    但由制片方承担的宣发费用,落到实处到底花了多少,就只有宣发公司和老天知道了!    陆麟无力承担宣发费用,所以由两家发行公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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