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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横生意外 (第5/11页)
我和郑大哥,我们同意了,别人提出反对意见也是无益。何况象这种对大家有利的事情,又不事关公司的运营。 一番商榷,全新的方案很快出台,跟事先设想的差不多。我和郑大哥所持的股份有所降低,我占百分之三十八,他仍旧为百分之三十。 雨萍的那份仍为百分之八,曹宇的成了百分之五。月茹姐和咏清姐也可以拥有百分之五,剩下的三位主管,包括程磊,各占百分之三,只是其中刨除了逄妍姐。 之所以说郑大哥的那部分降低了,就是因为他坚决不同意逄妍姐再有份额,说两人共同持有一份就可以。相对而言,他的这部分自然算缩水了。 逄妍显得非常通情达理,对郑大哥的做法没提任何异议,甚至是一副坚决支持的样子。两人还真是齐心,私下里一定讨论过,才能达成如此共识。 按讨论结果,除去我和郑大哥,加上曹宇和雨萍,其他几人都象征性的投入一些资金,用以认购股份。 这样下来,我所占的部分,加上曹宇和雨萍百分之十三,正好绝对控股,还有什么好担心。 这才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内心深处,学会了对人设有一定防线。 上大学前把[逸诚科贸]交给舒会来大哥、大一时咖啡馆交给云希的时候,都抱定了一种“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信念,可我的思想已经在慢慢发生变化了。 郑大哥的表现,现场发生的这些,让我有理由相信,他早已预料到了,事态的发展正在按他的计划进行。 但他的高风亮节,让我怀有的一丝戒心在这一瞬间也烟消云散,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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