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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之走无常 第34节 (第2/11页)
,汪营长的家人也不是个好的,明明小媳妇儿就是因为给他们送钱,才会把孩子弄丢了,那么多证人都能证明小媳妇儿领着孩子过去了,但那家人就是不承认,口口声声说自己一毛钱没拿到。 于是,这二位那就跟疯狗似的,逮着谁说小媳妇儿的不好,这俩就会上去咬,后面更是利用家里的势力,将汪营长的父母好一顿吓唬,加上汪营长的大哥又在去黑市卖野鸡的时候被人打断了腿。 汪营长大哥这个事儿也没法去追究,虽然东北这边儿的黑市,其实没有那么犯忌讳,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但先提条件是不能说到明面上来,所以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找回小姑娘之后,部队调查的时候,汪营长的父母一口咬定是警告他们的军官跟那小媳妇儿勾结干的,但因为没有证据,对方还用自己的名誉和军装发誓,这个真不是他们做的。 这事儿虽然没有证据,但恐吓烈士军属,为敌特提供了方便之门,因此造成烈士遗孤被t z迫害拐卖是不争的事实,自然是要经过军事法庭审判。 只是因为两家拿出了不少的钱财给汪营长的父母,求来了谅解书,后又与小姑娘达成协议,帮她与所有人断亲,给了大笔钱财之后,送到国家设立的孤儿院生活学习,直到成年。 另外,虽然小姑娘是被害人,又是烈士遗孤,但因为她的特殊遭遇,军工相关的单位是不能进入的,之前许诺的军医院护士自然也做不了,甚至都不能做护士,因为她经过心理疏导之后,并不能确定没有心理创伤残留。 所以,最后,部队将工作名额折现给了小姑娘,那两家另外在纺织厂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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