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融科技帝国_第230章【王庆雄这次是彻底完了(5/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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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0章【王庆雄这次是彻底完了(5/10)】 (第3/5页)

条款、股份回购条款和领售权条款。

    过了一会儿方鸿不禁刮目相看道:“钟泰资本也是玩的熘,尤其这三大条款是环环相扣,一旦触发就是连环触发,王庆雄确实完了,砧板上的鱼rou是铁板钉钉。”

    如果恒通医药触发清算事件,则A系列优先股股东,也就是投资方(钟泰资本)有优先权与普通股股东也就是创业股东(王庆雄)每股获得初始购买价格5倍的回报。

    这里的清算可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因为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破产清算,而是更进一步的如果公司因合并、被收购、出售控股权,以及出售主要资产,从而导致公司现有股东占有存续公司的股权比例低于50%的,也是会被是作清算事件。

    这个协议条款接地气的说,比如恒通要变卖股权,钟泰资本手里的股权优先卖,王庆雄在后头排队。

    如果大多数A类优先股(钟泰资本)股东同意,恒通医药应该从第五年开始,分三年回购已经发行在外的A类优先股,回购价格等于原始发行价格加上已宣布但未支付的红利。

    当然,股份回购的触发方式,也可以不是优先股股东(钟泰资本)投票表决,而是由条款规定具体的某一时间性事件触发,比如五年之内企业未能实现IPO,则触发股份回购条款。

    现在不但五年期已经过去,而且还展期了半年,恒通医药毫无疑问已经因为时间性事件触发这一条款。

    在恒通医药符合IPO之前,如果多数A类优先股股东(钟泰资本)同意出手或者清算公司,剩余的A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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