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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4页)
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 两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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