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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4/4页)
不懂的熊孩子,适当的渲染是一种写作手法。 多么纯真的开头啊,悲伤的点就在于在这之后,很多年我都没见过他,我尝试找了他很久,始终没有找到。 他甚至影响了我的审美观和择偶观,这么多年我就一直在找像他那样眼神清澈的,好看的,会在我面前摔跤等我去扶的小男孩儿,所以我之所以单身到现在,他得负一定责任。 嗯。 几年后我再次见到了他,这他妈就让这个故事十分悲伤了。 那时候我都是个成天在背的少年人了,他一点都没变。 一,点,都,没,变。 还是在我邻居车叔叔的家里。 啊,就是苗鸢。 当时我三观都碎掉了呢。 都说初恋是甜蜜而苦涩的,这话说得非常有道理啊。 所以关于初恋这件事我谁都没告诉,因为太他妈丢人了。 我至今捂着我小时候的照片没给苗苗看过,如果他记得那个调戏过他的小哥哥的话,这他妈就十分尴尬了。 唉,当年调戏过的小朋友都有主了,我居然还是单身。 而且我最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本来日常去小灵家蹭住,自从他们俩在一起过后我就有点住不下去了。 徐汀灵真是我见过的最磨叽的人没有之一了,把苗苗圈养了这么久都不告白,最后还是苗苗主动说的,你丢人不丢人?我都替你脸红。 我说:“我要是有喜欢的对象绝对马上告白,速度得是你的十倍百倍。” “哦,”他老神在在地说:“那么你的对象呢?” 我:“……” 不要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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