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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日窟 (第3/5页)
徒步可能最快一个昼夜,而御剑则是几个时辰。由于清洁决,除尘符都是一次性使用,并没有长期维持的效果,元贞忍着满身满脸的沙砾尘土,顶着烈日向前行去。 飞越过一片沙丘,元贞远远看到前方行进路上好像有一个横卧着的人影。这是片戈壁滩,地势相较平缓,四周有了些许沙棘冬青之类的植被生长,风也渐停。行至跟前,元贞下了剑,警惕地逼近那人。发觉他似乎还在昏迷,元贞缓慢地用剑鞘将其翻身至正面朝上。 一个男的,长得好看。这是她第一眼脑子里唯二的两个词。 想不到这么一个由一篇耽美文自动补全衍生的世界,还有这么好看的人,别是和主角相关的男配吧。不过,她捋了捋剧情,主角攻受似乎从没有到过西北大漠,可能这人真的和主线无关。 元贞在穿书前是一个沐浴着正道的光的五好青年,除了几段青春期伊始,闹着玩一样的早恋,一直深埋于茫茫知识海洋中,从没有认真谈过一场恋爱。还没来得及接受猝死这一人生中的特级重大突发事件,她又发现自己穿书了。被猝死,穿越时空,穿的是一本书这几把重锤接连砸过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稳如老狗了。可能突然告诉她,她其实是黑洞中的硅基生命派来毁灭太阳系的,她都能接受良好。 既然已成定局,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原身这么漂亮一张脸,不用来纵情声色实在是太可惜了。可是安全起见,为防掉马,她又不能去吃原主收集的那些回头草。于是就这么一直素到了现在。 他看起来并不大,约莫十八九岁,有些苍白的皮肤裹在分辨不出颜色的墨色衣袍中,只露出领口一点锁骨。肩,手臂,腰腹,臀,腿,肌rou线条优美流畅,骨rou匀停。 日头正高,入目可及都是耀眼的白,高温把一切都扭曲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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