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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2/4页)
剩的半截小枝儿变成了玫瑰刺。 这意外来得太快,丁汉白发愣,纪慎语倒先于他反应,一把将印章夺回。他空有那张白宣,问:“你干吗?” 纪慎语说:“我收回,不送了。” 丁汉白大惊:“还带这样的?!” 断裂的一小朵躺在纸上,花朵还不如筷子尖粗,纪慎语捡起,琢磨怎么修好。太细了,粘都粘不上,顶多用细线缠起来,无论如何都会变成瑕疵品。 丁汉白的大手伸来,扬言要自己修,让他归还。 他很失望地说:“你本来就不喜欢,修不好扎手,修好有瑕疵,只会越来越不喜欢,不如算了。” 丁汉白猛然想起,他说他喜欢丁香。 这空当,纪慎语攥着玫瑰印章走了。 这算什么?他简直是搬起丁香砸自己的脚! 第22章 真的想不出概括了。 丁汉白很少惦记什么, 惦记的话就直接获取, 不外乎是花点钱。可这次不一样,收礼又被夺回, 去索要就得承认自己喜欢, 等于当初放了个屁。 他觉得从纪慎语来这里以后, 自己流年不利。转念又怪纪慎语没眼力见儿,他都说好用了, 都说最近盖好多东西了, 难道不明白他很喜欢吗? 丁汉白就这么立在窗前瞎想,想完把宣纸一撤, 揉巴揉巴扔了。 扔完又捡回来, 毕竟是最后一幅印着自己名字的大作, 怪可惜的。他感觉自己窝囊,而他生平又最烦窝囊废,于是硬生生压住念想,大不了自己刻个更好的。 纪慎语自然不知道丁汉白丰富的心理活动, 他把坏掉的印章放入抽屉, 暂时没想好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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