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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婚姻风云 (第3/11页)
给大家说说。 上官浩蕊:是,家主。 上官浩蕊:是这样的,国主要我们上官家尽快选出新的护国将军。不知诸位,可有合适人选? 上官啸纭:我提议由浩庆来接任护国将军之职。 上官浩庆:启禀家主,在下才疏学浅,不堪大用。我推举由我父上官浩名来担任。 上官啸明:我举荐由上官浩宏来担任护国将军之职。 上官啸纭:万万不可,宏儿之父是叛逆之臣,不可让其担此要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江中远:当今国主英明,定下了父罪子可不尝,诛连不及妻小的国策。所以,纵然浩宏之父罪恶滔天不可饶恕。但仍旧有资格,担任朝中要职。 江中远:但按照国策,后人立功方赎其过。所以,浩宏,你可愿戴罪立功。 上官浩宏:我父虽有过错,但毕竟生养我多年,无以为报。故,我愿戴罪立功,为父赎过。 上官浩宏:不仅,我愿,我兄上官浩钦也愿戴罪立功,为父赎过,还望家主应允。 江中远:准了。 上官浩宏:只是,这护国将军之职,实不敢当,叛逆臣子之后,安敢担任如此要职。况且,我二人戴罪之身,恐难以服众。还请家主,另选贤能。 江中远: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勉强你们了。 江中远:诸位,你们可还有人选? 众人一言不发。 江中远:既无人选,那就由四叔上官浩名担任护国将军之职,上官浩宏和上官浩钦派往军前效命。尔等可有异议? 众人异口同声的答道:家主英明,我等并无异议。 江中远:那就这么办了。三叔,你既刻上疏,呈报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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