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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6 (第3/4页)
顶,人到中年了,似乎也没有多少钱。很多人说他并不是真的喜欢哑姐,而是贪图哑姐的钱和地位。我参加了婚礼,这个男人名字好像叫做阿邦,眼中全是狡狯之色,但是很殷勤,不停地给大家敬酒,递烟。而哑姐,一直面无表情,看着我身边空着的那个座位。 很多男人,并不是因为这样那样而被人记住,他被人记住,是因为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据说哑姐和这个男人好上,是因为这个男人是酒行里送酒的,送的次数多了,每次看到女主顾喝得烂醉,就顺手照顾一下,这才发生了关系。 皮包的伤好了之后,洗心革面,去参加了自考,专业好像是国际贸易。但是专业课考试科科挂,用他自己的话说,以自己的文化水平很多时候连题目都没法读通,更别说该怎么答了。英语的话,连二十六个字母他都认不全。 最后他还是回了这一行,但是绝对不做大买卖了。他的搭档说,他现在的口头禅就是“有钱赚没命花,不如回家去卖豆腐花”。皮包变成了他们那一批人中手艺最好,但胆子最小的人。我觉得,他很快就会变成一代枭雄的,至少会相当的富有。 还要说到秀秀,我觉得秀秀应该是喜欢小花的,毕竟他们是真正一起长大、一起承担过事情的人,但是那种喜欢,未必就是我认为的那种喜欢,因为他们两个对于对方太熟悉了,很多应该有的情愫,还未产生便成了另一种更深的东西。 秀秀没有再和我联系,也许是被我伤了心,也许是事情最后出现的惨状和我那时候做出的决定,让她无法再面对我。 此时我的内心,已经修炼得足够好,她这种逃避对于我来说,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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