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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3/4页)
他抄上辈子自己写过的桥段。 文抄公,过不去心里那坎,用着不踏实,而且别人的智慧结晶,他就算用得舒坦,背后藏的知识细节他可是一窍不通的,不能给以后的发家埋隐患。顾珏虽然是个狗血作家,但狗血得有傲气,别的作者能让主角做99件善事,他也敢让受被攻虐得流99次—— 做99件善事,有意义,有难度,但始终是有实行可能性的。 让一个男人流产99次,只有在他的里能看到! 顾珏自知,他是这个哗众取宠的年代一股不可取代的泥石流。 他虽然爱拖稿,架不住写的时间长,也总会在死线前好好交稿。掰手指一算,写了也有三十来本长篇了。有些顾珏已经不记得具体的情节,连主角姓什么都忘掉了,可是总有几本记得特别清楚。 倒也不是特别喜欢。 只是自己赚得特别多,爆火得厉害的书,顾珏就会去琢磨当中的萌点,换个法子写,直至读者看腻。 这时候,他将卖得最好的回忆起来,捋一捋人设和剧情链,改成星际时代,又是一本爆款书。 自己的羊毛,顾珏薅起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甚至还有点爽! 一份稿子,赚两个世界的钱。 何等快乐。 完成十万字后,顾珏再费神将前八万字修饰了一遍,尽善尽美。 毕竟他计划在八万字入V上架,免费的部份得拿出百分之两百的心神来写,诱骗……不,吸引读者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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