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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第5/5页)
大败勃伦赞刃率领的吐蕃军和西突厥的联军。 现在让两人提前练练,倒也不错。 年轻的王孝杰,虽然没有后来的骄狂霸道,但勇武之气丝毫不缺。 他走到场中,直接脱下了沉重的甲胄,只穿着一身贴身短衣,赤着两条胳膊,拿了一根长棍,暴吼道:“蕃贼!来啊!” 勃伦赞刃被他的悍勇之气所震,刚刚摆开架势,还未反应,就见那长棍暴抽过来。 两人战在一起。 李彦看了几招,就知道此战王孝杰赢面更大。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颠沛不破的道理。 勃伦赞刃这个贵族子弟吃得了苦头,能练成涅槃劲,实力不容轻辱,但武功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劲气,没有相对应的精气神匹配,也发挥不出威力。 显然,多年的贵族生活,还是消磨了勃伦赞刃的锐气,以致于当王孝杰赤膊上阵时,他的气势就被压下,放不开手脚,战力大降。 反观王孝杰,则是龙精虎猛,越战越强,一方超常发挥,一方连七分实力都展现不出来,此消彼长,胜负可想而知。 果不其然,仅仅三十多招,王孝杰就找到机会,一棍抽飞了勃伦赞刃的武器,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到李彦面前:“幸不辱命!” 李彦称赞:“真勇士也!” 王孝杰既是自豪,又感欣喜。 凭他的勇武,只当个小小的队正,实在屈才,此次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得上赏识!兴霸天的从李元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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