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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2/4页)
觉到一种久违的兴奋。像是中学时第一次拨弄贝斯,大学时一路冲到决赛,自己站在许多人面前,在灯光下、所有人的注目中侃侃而谈、展示野心。还有在嘉诚期间,自己带领团队拿到的每一笔更大的订单、每一次击败的对手。 他天生喜欢新鲜事物,喜欢尝试,喜欢征服。 这样的性格平时被隐藏起来,但在遇到特定时刻、特定场合,就会清晰展现。 平时应泽与他从未有过这方面的碰撞。 当下,应泽笑了下,说:“你得留一个有能力‘逼宫’的人。” 孟越耸了耸肩。 应泽看他,说:“我不觉得由你来当决策者、主导者,会有什么不好。但是,”他停顿一下,看起来很风度翩翩的样子,说:“如果你觉得这会影响我们的关系……” 应泽的嗓音温和下来,说:“我不愿意看到这种结果。” 他喜欢孟越很多年,终于能和他在一起。都说朋友不能做生意,因为总有分歧、总有私心,最后生意如何不好说,往往结果是连多年交情都顾不全。到应泽这里,他的无论如何都不想遇见与孟越“感情破裂”的结果。 但这时候,应泽这么说,是因为他觉得,在经历车祸至今的六个月,甚至接下来还会有的几个月后,孟越见过山林巍峨,在海下与鱼同游……这一切的一切,让原本孟越可能会很在乎的一个项目,变成生活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尝试爱好。 他是真的很了解孟越。 所以这话一出,孟越迅速权衡,认为:“不会有影响。”自己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区区一个公司,哪里比得上小泽重要? 应泽听到这句话,唇角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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