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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4/4页)
不是因为他不喜欢女人又不敢接受男人。学弟嗤之以鼻。 但是这件事无疑在他心上埋下了疑问的种子。 后来他去了宾大,费城这个地方有,是美国第一个承认同性恋伴侣的城市,每年都有同性恋大游行。置身这个城市,身边也有很多出柜的同学和邻居,陆瑾瑜对homosexual更了解。他花了一些时间理清自己的性向和感情。 他喜欢一个人,但是这个人已经和他的生活错开了。而且这个人,也不会再参与他的人生。 陆瑾瑜觉得,他和陈臻之间,已经有了很多缘,缺了一点分而已,不算太糟。从高中到大学,联结三个城市,还能分别再重逢,很奇妙了。 但他并不知道,这样重逢的奇妙缘分,得益于陈臻的努力。 (二) 陈臻小时候是个有些高傲的小孩,年纪小但是成绩好,老师同学都赞叹。在陆瑾瑜的记忆里,十五岁的陈臻穿着蓝白的校服,坐在第三排,低头认真写字,剃的头发有点短,露出雪白的脖子和耳朵,除了发型,长得像个小姑娘。 他一惊就睁大眼睛,一怒就面无表情,十分有趣。 这些记忆是他在美国反复回忆陈臻的时候逐步加强的。 他和陈臻曾经一起吃午饭,一起聊天,一起看报纸,一起和高二的学生打篮球。到了大学,陈臻和他一起上课,一起出去访古,一起喝酒,一起散步。 陈臻和他做过很多事,他都能记起来。可是这些事,其实很平常,关系好一点的男生都会做。这些他反复描摹的记忆,于陈臻而言,可能再稀松平常不过。 陆瑾瑜是个理智克制的人,他知道国外和国内的环境不同。来自同性的爱慕,会给一个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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