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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源远流长] : 第四章[傻瓜打虎] (第2/5页)
陈祥瞧着心疼那张虎皮,怕他再踢,就赶忙问道:「嗯,然后呢?」。 关于罗旺打虎的事,罗广说的难免会加点油添点酱,而真实的经过却没有那么精彩绝伦,甚至以英雄打虎故事的标准而言,还真有点过度简单平淡了些。总之,事情是这样的: 话说那隻吃人的老虎大概是与人类交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村民们设下的机关陷阱对牠完全无效。于是村里就组织起守望巡逻队,两人一组在村子周围不分昼夜地轮班警戒。一旦发现虎踪就敲锣大喊,村里几百个男人就会抄起傢伙蜂拥而出,料那畜牲再大胆再兇猛也不敢来犯。虽说只有千日做贼而没有千日防贼的,这终非长久之计,但除此而外大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罗旺平常很忙,除了跟他老爸一起打铁之外,也会抢着帮老妈干些女人家的活,诸如种菜、臼穀、沤麻(註二)、打扫清洁、生火煮饭…等等,有时还得去河里捞些鱼虾回家加菜,所以少有空间可以参加狩猎活动。再说,其实他心里也不大想和那些飞禽走兽过不去,所以打猎的成绩并不出色。不过这档子事已不再是打猎了,而是保家卫民,所以罗旺当然就义不容辞地加入了守望巡逻的队伍。 罗旺加入守望队的第三天就碰上了那隻老虎,那天的巡逻由罗旺的伴当领头,罗旺压后。前头的伴当拎着一面铜锣,而罗旺则是左手持盾,右手举枪,保持警戒。 说“举枪”而不说“持枪”,那是因为罗旺可是真的一路举着枪,就是把枪高举过肩,枪尖朝前,握枪的手虎口朝后。这样累是累了些,样子也少了点从容气概,但好处是一遇状况就能立刻射出标枪。罗旺他寧可累一点也要争取反应速度能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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