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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总部游记(上) (第4/6页)
还有一项特权,如果他们有了一定的证据怀疑某位调查员,可以先行拘禁,并佩戴精神波抑制器,直到调查结束! 被怀疑者全程不得反抗,否则稽核处还可以命令其他调查员出手将其制服。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倒霉家伙犯了事,除非早就远走高飞,不然,只能束手就擒。 当然,稽核处在特殊情况下有这么大的权力,必然有一些弊端,最大一点就是被指不尊重人权。 但这也是安保委不得已而为之,异能者实力强悍,走上犯罪道路的异能者尤为可怕! 如果不在事先就尽最大努力约束其行动能力,后者极有可能狗急跳墙,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带来更大的附加伤害。 反过来说,如果被指控者是被蓄意诬告,调查结束没有证据证明其有罪,放人的瞬间,也就说明要对消息来源进行溯源彻查,直至将提供不实证据的人抓捕归案! 总之,稽核处权力不小,手段非常,但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调查员队伍的纯洁性。 至于说如何确保稽核处本身不出问题,制造冤假错案,自是有相应的预防机制。 首先是调查结果要向安保委全系统公开,并就结果接受其他部门和同事的质询。 其次便是“背靠背三方复核”制度,即针对某案的调查结果,异能安全处随机抽取三支全程没有参与过调查的小组对案件进行限时复核! 复核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三支小组不可以有任何接触,只有三支小组的复核结果一致,这时才会最终定案,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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