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十年代:后妈让我去下乡_第136章 刘家人判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6章 刘家人判刑 (第1/5页)

    贝儿一直再哭!害怕的哆嗦……

    最后没办法,公安把两个孩子一起带走了!

    刘父和刘富贵比较倒霉,因为最近查的比较严,正是抓典型的时候。

    两人就被判的比较重,不仅偷盗、抢劫,甚至还想侮辱女知青,女知青是什么人?那可是响应国家号召的人。

    都是积极向上的代表。

    虽然没有具体实施,那是因为发现的早,没有机会。所以两人被判了七年,七年之后,再发配到东北农场。

    张娇娇当然之后,七年之后也不会有发配这会儿事儿了。

    但是七年足够了!

    刘母也参与了偷盗抢劫事件,甚至还是谋划者,被判了六年。

    介于刘家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周美兰又只是帮凶,在公安局的时候,还主动承认错误,主动交代刘家的所作所为,主动作证!

    所以,暂时不对周美兰进行审判,如果以后有不良行为,再加以严判!

    (各位宝贝们,关于这个刑罚,你们看看就好了哦!不要深究,作者也不懂啦!跪谢!)

    刘家人都懵逼了……

    这不就是在自己女儿家,收拾一点东西吗?

    怎么还能坐牢呢?

    刘父和刘富贵是个怂的,怂的不要不要的,一句话也不敢说,就是认了!

    刘母不愿意啊,刘燕是我女儿,我怎么就不能拿她的东西了?这就是你们公安局的错。

    “公安同志,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呀!刘燕是我的女儿啊,我拿她的东西那不是应该的吗?

    你们怎么能抓我呢?那是我女儿家。

    你们快把我放了,快点放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