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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进京篇 (第3/7页)
来就会发现。司马光差多了,有三件事可参照: 1在长官面前:王安石第一次进京当官时,曾和司马光同在包拯手下工作。某一天京城内牡丹花盛开。包拯一时高兴,请全衙员工喝酒。席间两位未来的大佬都声称生平从不喝酒。包拯正在兴头上,哪肯放过?亲自过来劝酒。几番坚持后,司马光投降了,他举起了杯子。而王安石不管领导怎么说,不喝就是不喝! 2在官司面前:司马光的表现在濮议之争中己很清楚,此人绝不会硬挺到底。王安石不一样,他是个死硬派。第一次进京时,他当知制诰,兼责京城刑狱,当时发生了这样一案子:两个少年是好朋友,一个养了只非常好的鹌鹑,另一个想要,想要的这个仗着是好朋友,居然抱起就跑。结果事大了,他朋友一时情急,追上去一刀就把他剁了。出人命了!开封府判凶手死刑,王安石不同意。他说按宋朝法律明文规定,公然抢夺和偷盗都是贼,凶手的鹌鹑被抢了才去追,才杀人,明显是捕盗,是合法行为,怎能判刑呢?更何况是死刑?这件事被上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最后结论是…王安石是错的。按规定他得道歉,但王安石给出的只是3个字“我无罪”不管对面是什么大佬、什么势力,我不想低头,谁也别想勉强! 3在皇帝面前:这点最重要,在皇帝面前怎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一大臣的风骨。同样一件事,来看王安石和司马光有什么不同。刚刚说过司马光当翰林学士,这过程很好玩。神宗让他当,他就是不!问为什么?司马光说臣不会写“四六”文。神宗再问:爱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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