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2 (第1/4页)
一阵红晕覆盖上来。 “何姑娘对路言驿的陈年旧案如数家珍,卓某自愧不如。斗胆问一句,何姑娘是真的看过历年案牍么?” 这怎么能告诉你。 何元菱微微一笑,避重就轻:“择需要的重点了解过,至于途径……不是我刻意隐瞒,是怕牵连别人。这话,我对涂主簿不能说,但卓主簿您是好人,我对您相告,想必您能谅解。” 卓北连连点头:“谅解谅解。无论如何,卓某对何姑娘的记性都是佩服得紧。往后……” 一句“往后”,卓北脸上的红潮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根,驿馆外的灯笼发出昏黄的光,都掩不了他的羞涩。 “……往后,卓某能否向姑娘请教?” 何元菱笑了:“先把包枢光给解决了,我何元菱才有‘往后’啊。” “哈哈,也是,也是。”卓北拱手,“那卓某不打扰何姑娘休息,明日等我们的好消息。” “不急不急,后日也可以。” 卓北只当何元菱说的是客气话,红着脸告辞而去。何元菱望着他的背影,低声叹道:“唉,后日真的也可以……不,最好等到后日再来。” * 何元菱说的是肺腑之言。她要留点时间给阳湖县的周向文。 同一个深夜,在阳湖县衙里,县令束俊才彻夜难眠。他的案头放着周向文的状纸,状告阳湖县典史包枢光强抢民女。 这不是他第一次接触这个案子。早上他上任伊始,就对此案有所耳闻,但因为包枢光手中有张茹娘亲手所写的退婚书,所以都到不了升堂审案这一环节,在县丞手里就给打了回去。 但这回不同。周向文以周张两家解除婚约未向县衙报备为由,认定婚约依然有效、包枢光属于强娶民女。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