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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炼梦(二) (第4/7页)
《香港一九六零》里喊姊姊一起下地狱的情人。他应该很年轻,同袁莉娜一样二十五六,穿着深蓝色夹克衣,里面是白色短袖,和袁莉娜在中午见到的不一样,那时他穿了系着条纹领带的白色衬衣,挽起袖子,散发着诡异的血腥味。 瑟琳发现“我”这个作者即使丧透了,也非常怀旧,“我”特意在下一章提到,血腥味三个字出现时,“我”刚好在用薯条捣弄番茄酱,书桌边开了一个鞋盒大的收音机,正在放不知名小曲,满脑子都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处处闻啼鸟的词。“我”正在小房间书写二零零一年在渡轮上发生的事情,开着一扇圆窗,蛇绿的挂帘透满阳光,可以想象成一壶温热的碧螺春,冒烟了,被过滤纱布罩着,雾光丝丝缕缕。往下看,这自我抒发还没结束,满腔真情无从忽视,“我”特意强调,书写故事用的这款打字机是靠一沓沓黄皮纸包装的新闻相片挣回来的,侦探似的,时不时无心插柳柳成荫,骄傲至极。瑟琳都快把牛奶喝光了,翻一页,才看见袁莉娜和麦嘉齐的出场。他们这一桌正在聚餐,敞开了胃品尝热带风物,小迪喜欢吃薯条,嘴角和手指沾满了番茄酱和薯条的盐碎,麦嘉齐的手引人注目,并不是两指握住银色道具,而是掐着该地照顾华人所摆设的木筷子,夹起一块咖喱鸡rou,一举一动,骨骼分明。瑟琳不禁遐想两位主人公相识相爱的过程,这时候“我”也出现了,坐到袁莉娜和麦嘉齐旁边一桌独自吃饭,最靠海的位置,服务员上一份奶油蘑菇通心粉,灵活地洒了马苏里拉芝士和一小滴橄榄油,再礼貌递上一杯苹果和香橙煮过的热红酒,一句尽情享用美食后挺直腰背离去,蜡烛光与玻璃杯影影绰绰,“我”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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