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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第1/3页)
现在落到县令手中,他们肯定是没好果子吃的。 在把劫匪交到县令手上前,秦宸也看完了县令的资料,祖籍不在当地,而是在隔着千里之遥的蜀省。 他上任时带着父母,却不想就在快要到县城时,一伙劫匪跑了出来,杀死了他的父母,而他也受了重伤。最后抢了马车上套着的马才逃出生天。 秦宸看着他在父母死后,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很快振作起来,组织人手上山剿匪。 幸好大秦守孝不需要丁忧,只要在吃食和行为上注意一下就行了。 如果每一个官员都因为守孝而丁忧,那岂不是耽误国家大事,毕竟每个人负责的区域不同,丁忧就要把手上的工作转给别人。有些人根本不会做,转给他们只会带来更大的工作量? 太祖本来就对三年守孝需要丁忧的事不怎么赞成,这三年时间官员能干多少活了? 孝不孝不是看丁忧,而是看父母在世时儿女有没有照顾好他们。还有一点就是那些有本事的官员,皇帝根本不想看到他们丁忧。特别是朝中某些改革,一旦停下再想继续就难了。 因此想也不想就改了这条不算法律的法律,以后再也没有人参那些不丁忧的官员不孝了。 明朝的张居正,就因为改革离不开他,于是夺情处理,结果等他去世后,这也成了他的罪名之一。 这让秦宸对明朝的皇帝感观都不太好,少数几个感观不错的,又死得早。 知道明朝的皇帝不做人,深度了解后,发现做人的死得早,不做人的都活得久。 太祖这一决定,对官员们来说其实是件大喜事,虽然明面上他们象征性地反对了一下,实际上暗地里都支持。 谁想当官当得好好的,因为父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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