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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9 (第3/4页)
了题目较多以外,跟大家写字较慢也有关系。 大部分人不讲究写得好,写起来还是很快的,一个时辰能写两千字,若要写得端正,一个时辰也就能写一千字。 可眼前这人呢?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能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看看,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这些秀才都打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字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吃饭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这般厉害……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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