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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2/4页)
板上, 看来是把自己的拖鞋让给她了。 这怎么好意思, 做客的基本礼貌黎小麦还是懂的,立刻就推拒道:“要不还是你穿着鞋吧,我光脚就行。” 林肯却不理她,径自进了屋, 走向卫生间,出来时脚上已经穿了另一双拖鞋。 有得穿就行,黎小麦松了口气,看来男人龟毛也有龟毛的好处,这进卫生间还要换鞋的习惯倒是给临时到来的客人提供了方便。 只是黎小麦的脚掌窄而且薄,穿进那双宽大的拖鞋,啪嗒啪嗒有点像小孩子偷穿大人鞋的感觉,脚掌集中在鞋的前半段,后半段都是空的,这让她走动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倒是难得显出些拘谨的样子。 真是的,个子长那么高就算了,脚还那么大,整个一大脚怪!黎小麦一边腹诽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屋子不大,百十平米的样子,装修看起来很新,是简约风格,两个卧室,一个住人,另一个用来做书房,客厅里除了一个光秃秃的沙发什么都没有,书房里就拥挤多了,一个超大的书桌,还有书架,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一切俱全,很容易就看得出主人经常盘踞在哪里。 房间大概有专人打扫,一尘不染的样子很符合林龟毛的特质。 林肯打开客厅里的柜式冰箱,拿出一瓶水扔给黎小麦,说了声:“我去洗个澡。”示意她先进书房自己玩。 黎小麦愣愣地接过那瓶水,纳闷地问他:“不是要上课吗?”这孤男寡女,洗澡什么的太暧昧了吧! 林肯看她的眼神里带着鄙视:“你从外面回家不洗澡吗?” 黎小麦眨眨眼:“当然不,我睡觉前才会洗!” 话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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